中国数字家电网

广告赞助

洗衣机推荐阅读

主页 > 洗衣机 > INTRODUCE

贵州:去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发布(2)

2018-03-18 15:02 作者:中国数字家电网 来源:互联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案例评析】买家与卖家不在同一地域管辖,解决网购消费纠纷往往耗时耗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

淘手游 中国竞彩网 中国网络经纪人登录 冰火人小游戏 4399游戏盒 比思 彩客网 落花网

  【案例评析】买家与卖家不在同一地域管辖,解决网购消费纠纷往往耗时耗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本案中,淘宝网某店收到消费者预付款但未按要求发货,消费者有权要求网店按照约定发货。本案的亮点在于,消费者协会借助中消协建立的“电商直通车”电商消费维权平台,使消费者可向自己居住地的消协组织投诉,消费者居住地的消协组织可以直接受理并通过“电商直通车”平台进行处理,极大降低维权成本。

  【案例评析】团购现已成为不少消费者购物消费的新选择。但在低价背后,却隐藏着以次充好和欺诈销售等猫腻,也令团购消费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在本案中,商家“偷工减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新装水暖漏水

  【案例评析】现在装修市场出现写着一口价就可以搞定家装的广告,这类广告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但一些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不断加钱的做法令不少消费者反感。本案中,经营者签订合同后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单方涨价没有依据,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省消协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保健食品的核心作用不是直接治疗某种疾病,患病后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案情简介】盘县某医院于2017年3月5日起,在六盘水盘州市红果胜境大道、杜鹃西路、丹霞路等向过往行人和店铺发放《昆华男人》和《昆华女人》DM医疗广告。该医疗广告内容含有:“最新技术”、“最先进”、“优势无可比拟”、“唯一授权指定”、“零伤害”、“最权威”等绝对化用语,在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限期提交证据通知书后,该医院仍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及有关证明文件,且拒不提供相关设计、制作、印刷、发布的合同及结算票据。依据《广告法》有关规定,盘州市场监管局对该医院作出了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医疗广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现象一直以来备受广大消费者诟病。本案中,该医院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理应受到相应处罚。

  网站改签机票出差错

  保健品宣称“能治病”

  【案情简介】2017年1月14日,遵义市桐梓县白姓消费者向桐梓县消协投诉,称其在当地某商贸城花3.5万元购买了一套水暖采暖设备。经商家安装好后发现管道漏水,经多次修理还是不能解决漏水问题,导致消费者迟迟不能搬入房屋居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证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经营者退还白某支付的货款并赔偿损失4000元。

  【案情简介】2017年4月,贵州大方县刘姓消费者在一团购网站看到当地某摄影楼推出价格为398元室内、室外各两套的拍摄写真。感觉实惠当下便团购付款。拍摄当天,商家以天气为由,仅给消费者拍摄了室内写真。消费者提出延期拍摄的建议遭拒。大方县消协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查属实展开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补拍了写真。

  【案情简介】2017年6月21日,刘姓消费者到黔东南州消协反映,称其在2017年2月28日在某装饰公司搞优惠活动时,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口价”124800元的装修合同,当下交了5000元定金。但在装修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以消费者提出的装修样式、装修材料和房屋实际装修面积有出入为由,提出调整装修价款为224800元,高出合同价10万之多。消费者因无法接受修改方案,要求终止合同并退回定金,经多次协商,经营者只肯退还2500元。在向消协投诉后,经调查,消费者所述属实,经消协调解,装修公司退还消费者全部定金。

  淘宝电商擅自砍单

  【案情简介】2017年2月,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紫云自治县某加油站2号罐3号枪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检测,抽检当日,该批次被抽检柴油尚有6000L库存。经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被抽检柴油硫含量不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0号(V)标准规定,判定为抽查产品不合格。2017年6月,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该加油站涉嫌销售不合格柴油的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核实,共有6000L不合格柴油,案值金额27960元,在销售中获违法所得9480元。按照《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9480元、罚款10000元。

  【案情简介】2017年5月15日,兴义市郭女士在某电器商店购买一台价值16000元某品牌冰箱。17日物流送货到家,郭女士签收验货单。22日郭女士拆冰箱保护膜时发现冰箱后部顶角不显眼处严重受损,冰箱门闭合不平,于是马上与销售人员沟通,要求换货。经营者对冰箱进行检查后答复称郭女士已签收验货单,视为商品在到达她手中时是完好的,不能换货,于是郭女士向黔西南州消协投诉。经消协调查,郭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在消协的调解下,经营者同意免费为其更换同品牌同款电冰箱。

  销售不合格柴油

  便宜的团购摄影提防缩水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相关文章阅读

◎最新评论
      谈谈您对该文章的看
      表  情:
      评论内容:
      点击我更换图片
      * 请注意用语文明且合法,谢谢合作 审核后才会显示! Ctrl+回车 可以直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