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专项治理。针对性地查办交通运输、煤矿安监、电力、医疗等重要领域、重点行业职务犯罪窝串案2126件。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492人。持续打击围猎干部、主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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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专项治理。针对性地查办交通运输、煤矿安监、电力、医疗等重要领域、重点行业职务犯罪窝串案2126件。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492人。持续打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立案侦查603人。部署开展查办国家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犯罪“小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套取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专项资金渎职犯罪113人。及时介入南昌“高考替考”事件、丰城电厂“11·24”重大垮塌事故调查,严肃查办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48人。 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坚持把追逃追赃与侦查办案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积极开展“天网”行动,抓获和遣返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0人,追缴赃款12.6亿余元。成功劝返“百名红通”2号嫌犯李华波归国投案,这是我国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第一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例,也是全国第一例适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件。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摄制展播廉政短片、预防微电影76部,建立警示教育基地98个,开展预防调查6624次,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886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制度,推动预防关口前移。与邮政部门联合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将政策法规和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针对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48件,监督撤案3144件,纠正漏捕5129人,纠正漏诉7988人;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011件次;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713人,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动出台我省首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888人。向省公安厅提出改进侦查工作、完善提押换押机制等方面的检察建议,推动提升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规范化水平。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48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06件。坚守防范冤错案件底线,对乐平“5·24”案件依法提出审查意见,省法院依法改判4名被告人无罪。针对刑事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4349人次,督促收监执行264人,监督财产刑执行到位6.1亿余元。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会签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文件,向省司法厅发出加强改进监狱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促进刑罚执行依法规范实施。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会同省法院出台加强民事法律监督工作配合的意见,与省政府法制办就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出台实施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42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6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52件。部署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严肃查处28名涉嫌虚假诉讼的司法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督促法院依法执行129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152件。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蹄疾步稳地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稳妥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员额制为基石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到位,全省共遴选产生员额制检察官2524名,占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4.7%,优秀人才加速向办案一线集中。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官办案机制逐步形成,设立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制定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新的办案模式有序运行。院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77位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承办案件并出庭公诉。大部分市、县(区)检察院探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大幅精简,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办案质效稳步提高。建立并落实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检察官职业尊荣感增强。 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建立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44人。会同省公安厅制定加强办理命案侦诉工作的意见,严格死刑案件证据标准和办理程序,推进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推动开展证人和侦查、鉴定人员出庭质证、PPT示证等做法,重视利用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争议,着力提高当庭指控犯罪能力,促进提升庭审效率。 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后,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妥有序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7至12月,共立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33件,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73件,抚州市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大余县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赣州、鹰潭、宜春等地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办案,促成保护、收回各类国有资产共计价值4.8亿余元,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非法占用的耕地、林地431亩。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严格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扎实做好在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和案件线索移交,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年来,我们提出并践行“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驰而不息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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