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民100多万购买保时捷没出店空调就坏 退款竟要封口,近日,市民鲁先生向新民晚报反映,他花100多万元买了一辆保时捷,提车时,还没踩过油门,轮子都没动过,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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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鲁先生要求对方退还全部购车款项,并予以适当赔偿。对方同意退款,并赠送保时捷自有的标价1万元的销售礼品——保时捷车主精品基金,但要求鲁先生签下一份“保密协议”。 图说:消费者购买的保时捷此外,客户已明确表示放弃购买保时捷品牌汽车,上海浦东保时捷中心却执意赠送客户不需要的“保时捷车主精品基金”,也是没有诚意的表现。他希望店方尽快退还全额车辆购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店方逃避责任,漠视客户权利 顾律师还认为,上海浦东保时捷中心漠视客户基本权利,不按约履行《汽车销售合同》,占用客户巨额资金不退,已导致客户汽车购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错乱,造成客户经济和时间等损失。“100多万元的钱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就算买最稳妥的货币性基金,2个月收益少说也要几千元了。” 选择全额退款,要签保密协议 记者看到,该“保密协议”要求客户“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和条件严格保密”,“对车辆与保修有关的任何情况严格保密”,“不得向媒体、其他保时捷用户等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任何信息”,“不会做出可能损害保时捷品牌的声誉、商誉或形象的任何事情,包括不得参与任何有关保时捷品牌的信息公布”。 鲁先生十分不满,作为销售方,店方违约在先,出售问题车辆,竟还要求客户承诺维护销售方的企业品牌、商业信誉!他甚至曝粗口:你欺负了别人,还要求对方不得说出去,哪有这样的道理!
最新消息 上海顾跃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顾跃进向记者表示,上海浦东保时捷中心给出的终止合同协议(即车辆处理及保密协议),未经双方协商,违背协议的“合意”原则;强令购车方签署,有违“自愿”原则;内容涉嫌掩盖、逃避销售商过错责任,剥夺消费者的权利,违反公平、诚信原则。 11月20日,21日,记者两次与上海浦东保时捷中心取得联系。店方为何向客户提供上述保密条款?是否属不合理?工作人员只是表示,协议的签订取决于双方意愿,客户如有意见,可以不签。他们愿与客户继续协商。随后鲁先生向记者证实,浦东保时捷中心已再次联系他,希望进一步友好协商。 他拒绝签字。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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